今天我們主要講的內容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構成與管理。很多投資者想要在股市中賺到第一桶金,首先要對股市以及上市公司有所了解,才能知己知彼,百戰不殆。今天先來了解一下我們的投資對象股份有限公司的內部管理情況。第一,股東大會股東大會由董事會召集,董事長主持,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,由副董事長主持,副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,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選舉一名董事主持。董事會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東大會會議職責的,監事會應當及時召集和主持,監事會不召集和主持的,連續90以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10%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。
第二,董事會不同于股東大會。董事會通常由五到19人參加,其成員由公司職工代表董事會中的職工代表組成,這些代表由職工大會等民主選舉產生。董事會要選舉出董事長一人,可以設置副董事長一職,由選舉產生。董事會對全體股東的利益負責。董事會每年最少應該召開兩次會議,對公司進行總結和展望。第三,監事會。監事會是對公司的業務活動進行監督和檢查的必備機構,它由股東大會選舉的監事和職工選舉出的監事組成,其成員不少于三人。監事會設主席一人,跟董事會一樣,可以設副主席職。監事會由監事主席召開并主持,如果監事會主席不能主織召開會議,則由副主席主持會議,如果副主席不能主持會議,則由半數以上監事共同選舉一名監事召集和主持會議。第四,公司的合并、分立。公司合并的概念其實非常容易理解,但方法。
卻是多樣的。公司的合并可以采用吸收合并和新設合并的方式。吸收合并是指一家公司吸收另外一家公司,被吸收的公司則要解散。新設合并是兩家或兩家以上的公司合并,共同設立一家新的公司,原先的公司要全部解散。在法律責任上,合并前各公司承擔的所有債權或者是債務由合并后的新公司承擔。公司的分立則是將公司的財產分為兩家或兩家以上的新公司。這個時候,如果公司是將一部分財產分立成另外一家新公司,則原公司續存。一旦公司將全部財產分為兩家以上的新公司,則相當于宣布公司解散,原公司的債務問題將由分裂后的新公司全部承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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